新中國成立後,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開(kāi)始向當時(shí)的蘇聯(lián)和朝鮮等送贈大熊貓,凸顯彼此友好邦交,其後送贈大熊貓予美國、日本、法國、英國等多國,直至1982年合共向9個(gè)國家送贈23頭大熊貓,被稱(chēng)「熊貓外交」。

1982年後,出於保育的考慮,中央取消向國外送贈大熊貓,改為租借,後於1994年以合作科研方式送大熊貓出國。動(dòng)物園租借大熊貓需支付一定的費用,並設有年期,一般為10年,而2000年抵美的美香和添添多次續約,旅居美國23年,於去年11月才回國。無(wú)論送贈抑或租借,海外出生的大熊貓後代也規定要在2歲到4歲時(shí)回國。

不過(guò),香港特區與臺灣地區屬中國一部分,不受上述限制,包括所繁衍的後代可以留在當地。香港先後於1999年和2007年獲送贈兩對大熊貓;而大熊貓團團和圓圓於2008年底送抵臺灣地區,並先後誕下後代圓仔和圓寶,兩隻第二代大熊貓至今一直在臺北市立動(dòng)物園生活。